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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聚力,司法救助改变生活

法律帮助 2022-09-06 11:27:49

2022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各地检察院及时提供救助帮扶,加大在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帮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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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走进救助申请人家庭了解情况


一次交通事故,让家庭失去了生活来源;一次意外,让妻子无所依靠……在许多案件背后都有这样一些女性,她们虽然不是直接受害者,但案件发生后却要独自担负起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的重担。她们是不幸的,但幸运的是在最无助的时候,遇到了多元化司法救助,生活因此得到了改变。


从因案致贫到走出困境


如果没有当地检察院的司法救助,生活在河北邯郸峰峰矿区的李梅或许仍在承受着那场车祸给一家人带来的伤痛。


李梅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丈夫张肖越头脑灵活、聪明能干。可是几年前,张肖越在外出做生意时,遇到了交通事故。因肇事司机逃逸,事发地点偏僻,案件始终未能侦破。张肖越下肢周围神经受损严重,再也无法站立起来。


原本殷实的家庭开始变得生活困难。为了向肇事者索要赔偿,李梅多次找到峰峰矿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我丈夫出事以前,家里过得挺好的。可现在我既要照顾丈夫和孩子,还要兼顾公婆的生活。最关键的是,家里一下子没了收入。他做手术、看病吃药都需要钱,种种压力让我们这个家变了样”。李梅向检察官诉说着生活的艰辛。


李梅希望检察官能帮她督促公安机关尽快找到肇事司机。她曾听说,检察机关的职责就是引导侦查、调查取证、出庭支持公诉。


经过多方核实,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在调查张肖越车祸事故过程中并无不当。但找不到肇事司机,张肖越就无法获得赔偿。


一方面张肖越的索赔陷入僵局,另一方面是其家庭生活入不敷出。就在李梅和家人最无助的时候,他们遇到了国家司法救助。依照程序上报后,峰峰矿区检察院决定对张肖越家庭开展司法救助。获批后,检察干警将4万元救助金送到了李梅手中。


峰峰矿区检察院专门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检察官周红告诉记者,2014年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该《意见》是在多年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实践基础上出台的。此后,“刑事被害人救助”改为“国家司法救助”。当然,变化的不仅是名称,更是救助职能的丰富和救助理念的转换。


2016年8月,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随后,经过5年的实践总结,2021年12月正式印发《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这标志着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全面“提档升级”。


为了进一步帮助作为弱势群体的困难妇女及其家庭走出生活困境,今年3月,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出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峰峰矿区检察院和当地妇联积极贯彻落实,第一时间建立涉案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及帮扶联动机制。两家单位共同对近5年来的案件线索进行了梳理和排摸,对各自掌握的需要关注的困难妇女线索进行信息共享。


在开展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后,检察官周红对曾经接受司法救助的妇女进行了回访。再一次见到李梅时,她的生活发生了很大改变。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多部门的联合帮助下,李梅通过参加职业培训,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我十分珍惜现在的工作,每月工资已经涨到4000多了。张肖越虽然行动不便但脑子灵活,我们稍有积蓄便开了一家小超市,他平时负责照看。”和李梅交谈的过程中,周红感受到她发自内心的喜悦,这个曾经因案致贫的家庭正一步步走出困境。


李梅的事例只是河北省检察机关发挥司法职能,对困难妇女群体开展司法救助的缩影。2019年以来,河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妇女群众的司法救助案件900余件,救助妇女群众980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80余万元。


从举步维艰到重启生活


罗贝的丈夫周彩祥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生前是全家的经济支柱。丈夫去世后,罗贝独自抚养三个儿子,生活很艰难。大儿子上高中需要学费,两个小儿子分别是5岁和7岁。罗贝要在家照看孩子,无法出去工作。


被告人家属在赔偿了丧葬费之后,再无力赔偿,罗贝不得不承受失去亲人和因案致贫的双重打击。广西来宾合山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了罗贝一家人的生活困境,便决定对其开展司法救助。


为了提升救助实效,合山市检察院考虑到本级检察院司法救助经费有限,决定提请上级检察院——来宾市检察院联合救助,两级检察院共向罗贝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


检察官们还认为,司法救助不应只限于资金救助,要采取多元化的救助模式,真正帮到受助人。于是,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联合未检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开展了“法治服务保障+心理危机干预”行动,对罗贝的三个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力求把案子对他们的影响降到最低,鼓励他们积极面对生活。


在父亲发生意外后,受影响最大的是原本品学兼优的大儿子小磊,他一度无心学习。经过心理疏导,小磊逐渐恢复了以前的学习状态,还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司法救助不仅要在经济、心理上进行救助,还要从根本上化解因案形成的社会矛盾。由于该案被告的家庭与受助人家庭相距不远,两家矛盾不断。检察官定期上门释法说理、调解纠纷,让两家人的生活重回平静。


随后,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形成合力,进一步为罗贝家的生活点亮希望。来宾市两级检察机关邀请妇联、教体局、民政局等单位共同商讨多元化救助措施,协调民政部门将罗贝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家庭成员每人每月可以获得235元低保金,为其后续生活提供了保障;检察院还协调教育部门,减免了孩子们的学杂费等。


罗贝长期在家没有工作,检察院协调乡村振兴局和就业服务中心,给罗贝安排了一个公益性工作岗位,每月有1500元收入,这无异于雪中送炭。此外,在各单位的合力救助下,罗贝全家参加了医疗保险。


合山市检察院以此案为契机,和妇联、民政局、司法局、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搭建司法救助合作机制,全方位帮扶。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尹晓静介绍,从2019年至今,全区检察机关共救助妇女儿童4067人,发放救助金4895万元。其中救助妇女198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36万元。


今年3月8日,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共同推进困难妇女儿童群体救助工作落地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开展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之后,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救助帮扶”的目标,自治区妇联对2021年以来受理的临时救助申请、来信来访来电等过程中发现的困境妇女儿童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因案致贫的43条困境妇女儿童司法救助线索集中移交自治区检察院。其中已有3件完成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3.5万元;6件已启动救助程序;5件通过检察机关移送民政部门给予社会救助。


子女入学、就业、户口转移、危房改造、心理问题……在救助过程中,这些问题都由检察院联合各部门提供帮扶。尹晓静说:“我们的原则是一次救助,长期关怀,让因案致贫的困难妇女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司法的温度。”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相关链接

重点救助帮扶五类困难妇女


2022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妇联下发通知,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


通知指出,五类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检察机关应作为重点对象,协同妇联加大救助帮扶力度:一是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二是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四是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五是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